关于2019年寒假放假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1-08       点击数:

关于2019年寒假放假的通知

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20191月12日至224日放寒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教师和学生自1月12日至2月24日放寒假。

2.管理服务人员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自1月15日至2月21日安排轮休,1月12日至14日正常上班。假期值班时间为:8:30~11:0014:30~17:00

3.2月4日至2月10日(除夕至初六)由学校安排总值班,值班室设在保卫处。

4.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请将寒假值班安排表于11012:00前报党委(学校)办公室(通过办公系统内部邮件发送,值班表模板见附件,联系人:孙开师,联系电话:86057059)。

二、放假前,各部门、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开展安全自查,整治安全隐患,着力做好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处理好突发事件全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和各学院要做好在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后勤管理处、水电暖管理办公室和图书馆等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保卫处加强值班巡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集中开展消防大检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校医院要安排好医务人员值班,加强对流感、结核等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做好防控救治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假期相关工作

三、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绿色环保过节。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活动敛财等行为。学校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四、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省委通知精神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外出报备和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的通知》(校党字〔2016〕68号)要求,值班时间要坚守岗位,假期和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随时能够取得联系。

五、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双归属”制度,看望生活困难的老党员、老干部,离退休教职工代表,两院院士,家庭困难学生,以及春节期间坚守在工作一线的教职工。

六、各部门、各单位要对2018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部署,主动联系合作单位,深入开展调研,思考谋划2019年工作,为做好新年度的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七、学校拟于下学期开学前举办2019年度工作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值班电话:

保卫处:86057110

水电暖管理办公室:86057870  86057750

校医院:86057772  86058302 86058303  夜间值班电话:80681121

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济南校区根据本通知精神安排好校区的工作。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2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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