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法律风险预警,健全合法性“自查+审查”风险防控工作体系,提升学校依法治理水平,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和学校《关于加强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山科大党发〔2021〕31号)有关要求,决定开展“法治体检”和常用法律文书规范工作。
一、开展常态化“法治体检”
围绕学校无形资产保护、校园安全、合作办学、资产经营与处置、招标采购、后勤管理与服务、基建工程、教学科研、人事管理、学生教育与管理、涉法舆情等重点领域,请相关部门结合诉访易发、上级巡视、审计及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等情况,通过自排自查、调研座谈等方式,梳理法律风险清单,明确防控处置主体、责任、措施,填写《部门法律风险防控清单》(附件1)报送。
二、规范常用法律文书
请相关部门梳理职责范围内的常用法律文书,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的格式、内容和使用程序,形成常用法律文书清单、范本,并填写《常用法律文书清单》(附件2)报送。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请相关部门于3月31日前将附件1、2纸质版(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及电子版报送法治工作办公室。
法治工作办公室于4月底前会同部门完成法律论证,将论证情况向部门反馈,进一步完善部门法律风险清单,规范常用法律文书,提高学校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联系人:程兴群 朱永帅 联系电话:86057061。
附件:1.部门法律风险防控清单
2.常用法律文书清单
法治工作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