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着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作者:        时间:2015-05-22       点击数:

山东大学稳步推进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与水平。

 

完善招生机制,提升生源质量。一是拓展优秀生源。设立“优秀推免生奖励基金”,奖励来自高水平大学的优秀推免生。举办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吸引优秀生源。二是优化招生结构。在博士生招生中提高硕博连读生、本科直博生招生比例,压缩博士生在职比例,提高博士生科研贡献率。在硕士生招生中加大专业学位招生比重,确立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二元并立的招生结构。三是完善招生指标分配机制。实施招生指标奖励计划,对录取优质生源较多的单位予以指标奖励。为杰出人才单列博士生招生指标,优先满足其科研需求。制定包括杰出人才、科研经费、学科平台、科研产出等指标的招生指标分配办法,特别将研究生就业率纳入指标分配体系。四是推进制度创新。在两院院士等部分博士生导师中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改革,扩大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

 

创新培养机制,强化过程培养。一是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与工作站建设,打造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优质平台。推行“工程硕士下企业”计划,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到企事业单位进行一年的实习实践。试行临床医学、口腔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积极探索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新途径。二是提升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水平。建设全英语课程、双语精品课程,为提升留学生培养质量提供重要支撑。依托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设立山东大学海外留学基金,支持研究生赴海外接受联合培养或攻读学位,统筹利用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三是建设公共平台。设立海右博士生学术论坛、稷下风研究生学术讲坛、博士生高端学术讲坛等学术品牌,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推行研究生讨论班,扩大研究生的知识面,提高学术敏感度,激发创新意识。

 

   健全政策措施,助力成长成才。一是改善结构,增强导师责任意识。将研究生导师评聘权交由基层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鼓励各单位支持优秀青年教师担任研究生导师。健全导师负责制,明确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体作用。二是加强学术诚信教育,提升论文质量。强化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健全学风监管和惩戒机制、严惩学位论文造假行为,全面构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三是实施改革方案,完善奖助体系。制定实施《山东大学2014年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建立健全国家、学校、导师、学生四位一体的成本分担及资助体系,稳步提高研究生生活待遇。通过奖励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扶持博士生学术新人,支持研究生开展自主创新、原始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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