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 |
刘兆彬 |
传 真 |
0532-86057061 |
办公电话 |
0532-86057061 |
办公地址 |
办公楼803室 |
工 作 职 责 |
1.负责法律顾问的聘任、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提供与学校办学有关的法律咨询。 3.负责学校重要规章制度、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审查。 4.负责协助部门(单位)办理诉讼、仲裁案件。 5.负责配合部门(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培训。 6.负责处理与学校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7.负责接洽处理党委和行政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8.负责党委印章、学校印章、书记印章、校长印章、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印章、学校保密委员会印章、党委办公室和学校办公室印章等的管理使用。核制部门(单位)党政印章(工会团委印章根据上级规定,由校工会、团委单独核制)。办理党委、行政介绍信、证明信等。 9.负责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管理、使用和年审等工作。 10.负责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管理及推广应用等工作。 11.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