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暑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教师和学生自7月18日至8月30日放暑假,学生自8月23日起陆续安排返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管理服务人员自7月21日至8月22日安排轮休。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二、工作安排
(一)做好暑期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增强防控意识,落实防控措施,巩固防控成效。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根据上级及驻地有关要求,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假期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做好暑期教育教学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暑期时间,合理安排工程实训、招生录取、社会实践等工作。
(三)做好暑期安全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遵纪守法、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根据各自实际做好暑期安全值守。 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舆情监管,做好舆情处置。严格落实人员车辆管控措施,加大值班巡逻力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做好暑期服务保障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做好留校师生的管理、服务和保障工作,保障留校师生工作、学习、生活需要。
(五)做好工作谋划。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科学谋划下半年工作,为新学期工作做好准备。
(六)学校拟于下学期开学前一周举办领导干部暑期读书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请各部门、单位于7月13日12:00前将假期值班安排(见附件)通过办公系统邮箱报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联系人:齐敏华,联系电话:86057059。
三、泰安校区、济南校区根据本通知精神安排好各校区工作。
附件:2020年暑期值班安排表
党委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