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客观总结2020年度学校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科学谋划2021年度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工作总结
对照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方案推进情况,对照学校2020年工作要点执行情况,对照学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有关决议事项落实情况,逐项梳理,针对2020年工作任务、重点举措、实际成效3个方面,形成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1)。
要求: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概括凝练,突出重点,防止“流水帐”式罗列。字数控制在1200字以内。
同时,请有关部门(单位)及时登录办公系统,填报“督查督办”工作进展情况。
二、2021年度工作计划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一二三八十”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围绕学校“十四五”规划和“双高”建设等改革发展任务,对本部门、单位工作进行前瞻性思考和战略性谋划,针对2021年工作思路、重点举措、目标任务3个方面,形成工作计划(模板见附件2)。
要求:思路清晰,措施有力;言简意赅,言之有物,防止“虚空飘”。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同时,填写《202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表》(附件3),细化量化目标任务。
三、2021年寒假主要工作安排
对本部门、单位2021年寒假期间重点工作进行梳理,填写《2021年寒假主要工作安排表》(附件4)。
四、相关要求
1.上述材料须经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阅后报送。
2.请各部门、单位于12月14日(周一)前提报2020年度工作总结,于12月21日(周一)前提报2021年度工作计划及《202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表》《2021年寒假主要工作安排表》。以上材料纸质稿报送党委学校办公室903室,电子稿通过校内邮箱发至党委学校办公室文秘科高士健,联系电话:86058009。其中,除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外,各教学、科研单位2021年度工作计划及《202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表》在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公布后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如有新的工作成绩或新的工作安排,可随时补充报送。
4.各部门、单位2021年寒假期间工作总结请于2021年2月19日(周五)前按上述方式提报,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2020年度工作总结(模版)
2.2021年度工作计划(模版)
3.202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表
4.2021年寒假主要工作安排表
党委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