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客观总结2021年度学校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科学谋划2022年度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工作总结
对照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十大工程”实施方案推进情况,对照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2021年工作要点执行情况,对照学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有关决议事项落实情况,逐项梳理,围绕2021年工作任务、重点举措、实际成效3个方面,形成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1)。
要求: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概括凝练,突出重点,防止“流水帐”式罗列。字数控制在1200字以内。
同时,请有关部门(单位)及时登录办公系统,填报“督查督办”工作进展情况。
二、2022年度工作计划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一二三八十”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围绕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双高”建设等改革发展任务,对本部门、单位工作进行前瞻性思考和战略性谋划,针对2022年工作思路、重点举措、目标任务3个方面,形成工作计划(模板见附件2)。
要求:思路清晰,措施有力;言简意赅,言之有物,防止“虚空飘”。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同时,填写《202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表》(附件3),细化量化目标任务。
三、2022年寒假主要工作安排
对本部门、单位2022年寒假期间重点工作进行梳理,填写《2022年寒假主要工作安排表》(附件4)。
四、相关要求
1.上述材料须经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阅后报送。
2.请各部门、单位于12月9日(周四)前提报2021年度工作总结,于12月24日(周五)前提报2022年度工作计划及《202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表》《2022年寒假主要工作安排表》。其中,除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外,各教学、科研单位2022年度工作计划及《202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表》在学校工作要点发布后,于3月25日(周五)前报送。以上材料请通过校内邮箱发至党委学校办公室文秘科王备备,联系电话:860-58009。
3.如有新的工作成绩或新的工作安排,可随时补充报送。
4.各部门、单位2022年寒假期间工作总结请于2022年2月11日(周五)前按上述方式提报,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2021年度工作总结(模版)
2.2022年度工作计划(模版)
3.202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表
4.2022年寒假主要工作安排表
党委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