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奖励优惠政策力度。印发通知,对非定向毕业生到学校确认的基层、西部地区和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单位就业,明确范围和具体奖励优惠政策,减免其校内全部贷款,本科生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研究生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工作满2年以上报考学校研究生者,持相关证明在符合国家当年研究生招生基本条件下,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录取。毕业工作三年以内,就业主管部门将积极协助办理户口和人事关系相关手续。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拓展基层就业渠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进村进社区村官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等基层就业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广泛收集各省选调生招录通知,汇编成册下发各学院,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各省选调生的选拔推荐工作。建立基层、西部地区单位和地处艰苦边远地区单位信息库,精确掌握基层单位用人需求。广泛联系各地人才市场,邀请基层单位来校招贤纳才。编印《高校基层项目汇编》,下发未就业毕业生,开展“就业指导服务月”活动,重点宣传国家基层就业项目。
选树典型加强引领。挖掘往届毕业生中基层就业典型人物和事迹,评选“基层就业之星”,通过榜样力量引导毕业生投身基层就业。举办“求职有道,毕业畅谈”活动,邀请基层就业毕业生现身说法,分享基层就业经验,解答基层就业问题。结合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活动,组织在校生对基层就业毕业生开展职业访谈,了解基层就业内容,学习他们为基层服务的精神。对非定向毕业生到学校确认的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授予“扎根下基层,建功立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在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