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元旦放假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2-24       点击数:

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2015年1月1日至3日放假, 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一、各部门、各单位在保证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自1月1日至3日安排轮休和值班,1月4日(星期日)上班。1月4日(星期日)上1月2日(星期五)的课,上课时间、节次和地点不变。需要补课的教师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二、假期值班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

三、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师生进行安全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提前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假期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及时处理相关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四、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五、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遵守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活动敛财等行为。学校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济南校区根据本通知精神安排好校区的工作。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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