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科技大学年鉴(2021)编纂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15       点击数:

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山东科技大学年鉴(2021)》(以下简称“年鉴(2021)”)的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鉴(2021)设学校概况、特载、大事记、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党政管理、群团工作、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与科技服务、交流与合作、办学条件、校区工作、学院工作、表彰与奖励、统计数据等16部分,所载资料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别内容可适当进行上溯或下延。

二、各部门(单位)请参照《山东科技大学年鉴(2021)框架设计及供稿工作分工》(见附件1)撰写供稿,但不局限于此,可结合本部门(单位)工作实际进行适当调整。要突出重点、亮点和特色工作,减少日常事务性工作,严格控制字数。

三、各部门(单位)供稿内容要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年鉴写作规范》(附件2)、《山东科技大学大事记撰写要求》(附件3)撰写。要把握好年鉴的人称、文体、文风,内容客观、规范、简练,宜用图表的可用图表列明。

四、集体或个人获得的重要奖励和荣誉列入“表彰与奖励”栏目,并按照先集体、后个人,国家级、省部级、市区级、校级的顺序排列。

五、供稿材料须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核,确保不出现政治、政策、保密、真实性等方面的问题。

六、请各部门(单位)于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17:00前将供稿材料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送至办公楼901,同时将供稿材料电子版及撰写人员名单通过办公系统内部邮箱发到“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信息科靳文娟”,联系电话:86057001。

特此通知

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年鉴(2021)框架设计及供稿工作分工

   2.山东科技大学年鉴写作规范

   3.山东科技大学大事记撰写要求

党委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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