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来信信访
信访人反映问题(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法律事务室受理登记――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呈报校领导阅批――交相关部门(单位)办理――相关部门(单位)将办理结果向办公室书面反馈(视情况可直接向信访当事人反馈)――办公室将办理情况向校领导汇报――向信访当事人反馈办理意见――对信访件等相关材料进行整理――交档案馆归档。
来人来访信访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法律事务室接待来访――向来访人了解情况,做好记录,整理形成信访材料――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呈报校领导阅批――交相关部门(单位)办理――相关部门(单位)将办理结果向办公室书面反馈(视情况可直接向当事人反馈)――办公室将办理情况向校领导汇报――向当事人反馈办理意见――将相关材料进行整理――交档案馆归档。
办理地点:办公楼802室
责任科室:法律事务室
联系电话:0532-86057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