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机关交办事项督查工作流程
对上级机关交办事项进行登记,填写《山东科技大学工作督办单》――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校领导批示――交承办部门(单位)办理――办公室督查、催办――承办部门(单位)将办理结果向办公室反馈――办公室向校领导和上级机关汇报――将有关材料交档案馆归档。
校党委、行政会议决议决定和校领导交办事项督查工作流程
对学校党委、行政会议决议决定或学校领导交办的事项填写《山东科技大学工作督办单》――交承办部门(单位)办理――办公室督查、催办――承办部门(单位)将办理结果向办公室反馈――办公室向校领导汇报――将有关材料交档案馆归档。
办理地点:办公楼901室
责任科室:督查室
联系电话:0532-86057051
山东科技大学工作督办单
时间: 年 月 日 校督办〔 〕 号
督办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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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来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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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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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拟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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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批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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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办结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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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办结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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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 主要负责人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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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可加附页) |
校领导审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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