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办理流程

作者:        时间:2016-06-27       点击数:

主办部门(单位)起草文件——主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主办部门(单位)组织会签——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核稿——办公室主任复核——分管校领导审签——主要领导签发——校对、缮印、分发——档案馆归档

 

办理时限:各部门(单位)需于正式公文印发前至少3个工作日流转至办公室文秘科。

办理地点:办公楼903室

责任科室:文秘科

联系电话:0532-8605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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