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保密知识问答(3)

作者:        时间:2018-09-14       点击数:

3.教育工作中涉及哪些国家秘密?

根据教育工作保密范围的规定,教育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主要有:

(1)绝密级事项。国家教育全国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2)机密级事项。包括全国性学潮的防范预案、处理措施及综合情况;教育系统秘密结社情况及处理措施;影响社会和高校稳定的重大敏感问题的动态和反映;全国教职工罢教、游行等突发事件的防范预案、处理措施及综合情况;国家教育省级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全国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尚未公布的重大调整方案;高等学校特殊专业教育的统计资料;国外留学人员和来华留学人员中特殊事件、特殊人员及其处理意见;参加国际组织和对外交往活动中,为维护国家主权和声誉的斗争策略;驻外教育机构从特殊渠道获取的驻在国针对我国派遣留学生、研修生、访问学者等有关教育、科研方面重大政策调整的分析、建议及国内的批复和采取的对策;对台教育交流的内部政策及管理规定。

(3)秘密级事项。包括国家教育全国、省级和地区(市)级统一考试命题工作及参与人员的有关情况;国家教育地区(市)级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国家教育全国、省级、地区(市)级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后的评分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职工罢教、游行等突发事件的综合情况;不宜公开的出国留学人员选派计划和国外留学人员的党务工作情况;不宜公开的双边、多边教育交流项目(含备忘录);国家安全部门录用高校毕业生的综合情况。

(4)高等学校承担的涉密科研、生产项目。

(5)教育工作中涉及的其他行业保密范围规定的国家秘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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